愛女被男同學打傷眼 內地躁父持生果刀狂捅10幾刀被判死刑

親子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2 12:37
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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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女被男同學打傷眼後,父持生果刀狂捅對方報復。

浙江省隆山實驗小學一名家長,因女兒被男同學打傷眼睛,而闖入學校用生果刀捅死10歲男童。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宣判家長犯罪情節重大,屬「故意殺人罪」,判處死刑。

綜合內媒報道,浙江一名林姓男子,因不忿女兒被葉姓男同學用拳頭打傷眼,且對方拒絕公開向他的女兒道歉,而決定於2日後手持生果刀,衝入女兒就讀的小學,在學校洗手間內狂捅男童報復。林父事發後自行報警,警方到場時只見他氣定神閒地坐在廁所地上吸煙。男童頸、背部受到重傷,倒在血泊中,送醫搶救後不治。

被告氣定神閒地坐在廁所地上吸煙。(網上圖片)

警方事後拘捕他,他宣稱自行報警是希望自首能得到寬大處理。對於殺人一事,他在庭上辯稱:

我承認,人是我這個軀殼殺的,但我的靈魂沒殺人。

又聲稱自己處於精神分裂症緩解期(經治療,臨床症狀消失)。

但經過鑑定後法官認為他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,故判他屬故意殺人罪,處以死刑。雖然選擇自首,但由於其犯罪情節極其嚴重,依法應予嚴懲。